泉州西湖假期旅行社
首页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旅游线路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酒店预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租车服务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景点介绍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旅游资讯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关于我们
福建省高速公路恢复正常通行    
联系我们
  • 泉州西湖假期旅行社
  • 电话:0595-22176648
  • 传真:0595-28892188
  • 网址:http://www.059517u.net
  • 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山路鑫亿西湖小区B-3011室
旅游工具箱
公司简介 旅游合同 财务帐号
公众平台 旅游线路 酒店预订
租车服务 景点介绍 旅游资讯
资讯分类
首页 >>  旅游资讯 >>  行业动态  >> 川渝两地《川剧保护传承条例》正式施行

川渝两地《川剧保护传承条例》正式施行

2024-09-04 00:00:00 来源: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 【大 中 小】  点击率:

川渝两地人大为保护传承发展川剧而制定的《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》《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9月1日起同步施行,为川剧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

  《条例》是川渝两省市人大共同确定的协同立法项目,对川渝两地协同推进川剧保护传承的合作机制、合作内容、合作方式进行了明确,同时支持川渝两地联合开展川剧的省际、国际交流,以及与其他剧种和艺术门类的合作交流。这是全国首次在文化领域开展的省际实体性协同立法。

  《条例》规定,两地将联合建立川剧保护传承合作机制、川渝川剧名家库和常备剧目、曲目、演出资源库等,通过定期联合举办川剧节、青年演员赛事、联合办学等方式,着力推动川渝协同开展川剧保护传承。

  两部《条例》均注重对人才的培养。针对川剧人才培养问题,分别从人才培养、职称评定、薪酬激励、社会保险、转岗就业等方面做出规定,目的是让川剧传承创新发展后继有人。

了解更多旅游信息,请登陆:泉州西湖假期旅行社

公司电话:0595-2217664828892188

 

   上一篇: 贵州省文旅厅以数字化服务重塑智 下一篇:第七届敦煌文博会即将开幕
 
首 页 | 旅游线路 | 酒店预订 | 租车服务 | 景点介绍 | 旅游资讯 | 关于我们
声明: 本站图片均来自互联网,不享有版权,如有侵害版权问题,请与我站联系,本站立即删除,若您未提出任何异议,本站将视为允许刊登您的作品
版权所有:泉州西湖假期旅行社    ©2009-2059, All Rights Reserved
电话:0595-22176648 公司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山路鑫亿西湖小区B-3011室 
法人代表:林一峰 许可证编号:L-FJ40093

业务经营范围:国内旅游、入境业务;签证;旅游包车;代订国内外机票、汽车票;代订酒店等业务   旅游主管部门投诉电话:0595-22162068 

闽ICP备1002487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