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日前经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,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的出台将为推动山西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、加快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、打造国际知名文旅目的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
据了解,《条例》共5章47条,包括总则、产业促进、产品开发、服务提升和附则。《条例》在总则中对旅游资源开发提出总体要求,明确规定开发旅游产品要保障文物安全、生态安全,鼓励和推动依托文物保护单位、森林、草原等人文资源和生态资源开发旅游产品,在资源保护的基础上推动实现全省旅游业更加强劲、更为均衡、更可持续发展。
《条例》结合山西实际,要求政府建立健全促进旅游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,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措施;从明确旅游用地保障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、引导多元投资、丰富金融产品、加强人才培养、完善旅游产业链等方面作出规定,强化要素保障,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。同时,为构建“旅游+”“+旅游”多产业融合发展格局,《条例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红色旅游、乡村旅游、研学旅游、工业旅游、体育旅游等产品,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、多层次旅游需求。
了解更多旅游信息,请登陆:泉州西湖假期旅行社
公司电话:0595-22176648、28892188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