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日前下发《关于推荐2017-2018年度冬春旅游主题活动策划方案的通知》,同时决定拿出250万元对50项冬春旅游主题活动进行重点扶持。
根据通知,向新疆各地各单位征集的冬春旅游主题活动应为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4月30日间举行的旅游活动。组委会将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活动进行评选,最终评选出50项活动进行扶持。在50项冬春旅游主题活动中,还将再次评选十佳主题活动,另行奖励。各项冬春旅游主题活动须冠名“2017-2018年度新疆冬春旅游主题活动”,并统一打造新疆冬春旅游品牌。
新疆旅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今冬明春,新疆各地各单位基于“资源互补、品牌同创”的合作理念,将通过一系列冬春旅游主题活动,加大对冬春旅游产品的宣传力度,线上线下相结合,建立精准营销媒体分工合作体系,提升旅游产品线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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